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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应当按照税务局的规定,在分公司驻地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所属的总公司应当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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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做账报税主要取决于分支机构是否独立办理了营业执照,如果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增值税和所得税都要独立申报,如果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增值税由开票人申报(即如果开票人是发票上的总公司,则由总公司申报),所得税取决于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如果独立核算,则由分支机构申报,如果不独立核算,则由总公司汇总申报。
分公司作为企业的分支机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分公司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即有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至于具体扣多少,需要根据分公司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三个因素确定分摊比例,然后计算权重,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所属的总公司应当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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