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申请是由于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基础...
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8年的规定是对国土资源行政复议的主体、适用范围、工作流程、监管要求以及与其他相关规定的衔接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指出《规定》具有六大两点:一是为解决矛盾上移问题,明确派出机构的复议管辖权;二是在保护人民群众复议申请权的同时,对个别领域滥用权利行为进行规范;三是打造阳光复议,推行行政复议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四是尝试“瑕疵治愈”,探索新型行政复议决定方式;五是突出流程再造,建立繁简分流机制,优化行政复议程序;六是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的监督,打通维护群众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①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②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通常包括:①行政处罚,即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②行政强制措施,即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③行政许可,包括: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以及当事人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等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④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⑤行政复议法第四条要求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⑥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15条) 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