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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寻衅滋事且没有构成犯罪的,检察院一般不会批捕。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不属于寻衅滋事的情况下,检察院是否会批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符合批捕条件则一定会批捕。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若是情节轻微只能算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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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寻衅滋事有了谅解书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至于是否可以不予批准,还要看其他的情况,无法一概而论的。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最终可能判处3年以下徒刑,没有社会危险性的,一般是不予逮捕。
会的因为可以在侦查和审理阶段,在检察院批捕后,谅解书在公诉时可做为悔罪定罪的参考,在法院审判阶段可做为量刑情节的参考依据。
关于你咨询的问题受害人觉得不起诉寻衅滋事检察院会批吗,请看看以下的相关信息: 不起诉决定是指,在查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具有法定其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所作的决定。实质上是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一种终止诉讼的决定。不起诉决定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下的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原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以上五项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二种情况,不构成犯罪下的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就是不构成犯罪下的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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