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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以本人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就近入学为原则; 2、如果当事人的子女要在房产所在地...
新生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不需要交验”准“生证: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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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需要符合《嘉兴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案》,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嘉兴市《嘉兴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案》。详情访问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入学政策年龄凡年满六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嘉兴幼升小入学注意事项入学条件1、年满六周岁;2、具有本市区户籍;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嘉兴市外来人员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条件入学材料市区户籍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免疫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嘉兴市中小学新生报名登记表》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嘉兴市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入学报名材料入学流程1、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材料;2、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3、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新生儿只能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1,不能异地申报(上)户口的; 2,当事人的户口要迁移后,再申报子女的户口是可以的,但子女必须符合户口迁入地的计生政策的要求; 3,当事人可以具体咨询孩子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该项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应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对应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的房产所在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前提下,才能确保在该学区就近入学,否则就存在调剂入学的可能; 3、监护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等,具体咨询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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