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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
入室抢劫是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所以,不管怎么说,都是不可能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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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要符合几个条件: (1)犯的罪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此处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应当作犯罪行为进行理解,而非理解为具体罪名; (2)结果是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3)主客观方面综合评价要求情节恶劣。这表明立法者在调整刑事责任年龄时采取了“恶意补充说”,而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将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统一至十二周岁; (4)程序上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最后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是无认识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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