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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户籍,意思是户口所在地属于哪个派出所。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
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和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凭据。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干部、职工的,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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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单独的房产:是办理户口本分户的条件之一,在其他条件符合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单独立户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分立户口本: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等; 2、具体原因: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填
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的通知及填写规范的精神,《居民户口簿》登记内容页分扉(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内页)、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事项记载: 一、扉(首)页:登记内容为户别、户号、户主姓名、户籍地址、承办人、签发日期,扉(页)上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公安厅(局)的户口专用章,在承办人签章、加盖签发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后方有效。 二、常住人口登记卡(内页):登记户内成员个人相关信息,承办人签章并加盖签发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后方有效。 三、个人户口登记的项目信息变更更正,应当在常住人口登记卡页的背面,即户口登记事项变更记载栏登记,承办人签章及加盖户口专用章后有效。直接在常住人口登记卡相应项目上进行涂改的无效——即使加盖相关章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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