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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需要更名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充分写下需要更名的理由,到当地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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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婚姻法》第16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小孩子想要改名字的手续是: (1)父母双方达成修改孩子姓名的一致意见,十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自己发表意见; (2)父母、收养人或者已满十八周岁的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户政科; (3)户政科经审查符合变更条件的,予以变更姓名,更改户口簿及身份证上的姓名,备注曾用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以口头申请,由警方自己掌握。10岁以上的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应当自行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6岁的公民应当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6岁以后,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受到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需要变更姓名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充分写下需要变更姓名的理由,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会向申请人索要相关证明。18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岁以上,我会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写一份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后到当地公安局登记户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提交档案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上会写下你用过的名字是什么,现名是什么。3、一般来说,18岁以下的人更改名字比较方便,派出所容易批准。你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证据,让派出所相信你有必要改名字。《户籍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应当向户籍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18岁以上人员需要变更姓名时,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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