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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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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子女三岁抚养费标准为:月总收入的20%至30%,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小于等于月总收入的50%。如果父母没有固定收入,标准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格部分)。一、刑事案件嫌疑人、被告辩护人和刑事案件自诉人、受害人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调查阶段(包括检察自我调查):2000元-2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3000元—30000元/件。(三)审判阶段(一个审级):基层法院一审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法院(含中级法院)一审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四)在诉讼阶段提供法律援助和再审辩护:基层法院再审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法院(含中级法院)复审案件5000元-50000元/件。(五)自诉事件代理:2000元-20000元/件。(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部分按本标准收费。民。事部分可按市场调节价酌减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七)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八)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与财产关系无关的:2000元-30000元/件,费用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征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目标金额汇率分段累积。收费:目标金额的汇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50-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为3%。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为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为1%。5000多万元部分0.5%。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三)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本标准酌减收费。(四)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用标准适当减少费用。(5)时间费用:每小时200元-2000元,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在此幅度内约定时间费用的金额,预计费用总时间数结算。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案件的收费标准:按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标准按件收费,即2000元—20000元/件。四、事件审查级别或阶段及其费用说明。(一)诉讼、仲裁等案件的费用是处理案件的审查级别或阶段的费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一审,二审,执行,申请再审阶段。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分为申请赔偿阶段,申请复议阶段。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一审,审判二审,申请再审阶段。(二)律师连续办理二个以上(含二个)审级或者阶段的案件,后面审级或者阶段的律师服务费可以酌情减收。(三)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国家赔偿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本收费标准之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2倍。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刑事诉讼案件,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3倍。(四)对于经济确实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可适当减免律师服务费。需要减免律师服务费的,委托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受理事件的律师签署意见后,向律师事务所主任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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