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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1、售房者确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符合转让的条件3、所购房屋没有被查封或设定抵押权4、房屋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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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拥有当地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3、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4、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7、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9、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10、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1、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均取得本市户口满5年以上;2、单方、单身(含丧偶、离异者)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10年以上;3、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为无房户或者住房困难户,即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米;4、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金额的250%以下;5、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并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没有出售房产。
假的,只要符合下面的要求即可去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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