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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有12类,分别是: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有12类,分别是: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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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⒈工程总承包合同类型有: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⒉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有以下类型,分别是: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6、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8、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9、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 0、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 1、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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