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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
需要鉴定明确伤残等级。要看详细病历,诊疗活动非常专业,需要对整个诊疗过程分析,不是简单描述就可。医疗损害(医疗事故)在民事纠纷中最为复杂,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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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1、申办范围患者及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均可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2、提交材料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和身份证明,以及鉴定过程中所需的其它材料。3、申办程序(1)患者及家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2)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医患双方直接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申请鉴定。(3)医患双方中的任一方提出鉴定要求,要向医疗机构所在辖区的区(市)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区(市)卫生局受理,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4)医疗事故争议中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当事人要直接向市卫生局提出鉴定申请,由市卫生局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5)患者或医疗单位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向省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4、有关问题非法行医、游医药贩等其执业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范围,卫生行政部门将坚决予以取缔,受害人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医疗事故原则上应由当事的医疗单位与患者及其家属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协商处理。发生争议时,才提请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二、医疗事故受理条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医疗事故鉴定程序1、鉴定专家组组长的确定由于医疗事故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鉴定会程序进行。因此在每次召开医疗事故鉴定会时,应当首先确定专家鉴定组组长。按照我国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定程序要求,专家鉴定组组长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推选产生,也可以由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主要学科专家中,具有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担任。鉴定会由鉴定组长主持进行。2、鉴定会的召开程序在鉴定会召开前(1)有医学会的工作人员,核实双方人员身份,宣读纠纷原由、抽签、收取材料等情况。(2)介绍本次鉴定会的专家组成员。(3)鉴定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
医务人员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患者双方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要提供正式委托书的相关资料(医疗患者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的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支付鉴定费的收据。医疗鉴定事务所接受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1、接受医疗鉴定事务所接受委托书后,进行审查发行受理通知书,从受理日起5天内向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资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困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议意见.上级医生检查室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疗指示书.化验单.检查报告书(检查报告书).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别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和麻醉记录书.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医疗记录等医疗记录资料的急救原件.医疗指示书、医疗指示书、医疗指示书、医疗指示书、医疗记录的时间检查资料、医疗资料、检查资料、检查资料、检查资料、检查资料、检查时间、检查资料、检查资料、检查资料、检查资料、检查资料等二、组成鉴定组,医学鉴定办公室根据事故争议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有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医学鉴定事务所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双方当事人在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原因(需回避的专家组成员本报于8月15日报道)。三、组织鉴定医疗鉴定事务所在召开鉴定会前一周内通知医疗、患者、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各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离职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如果任何一方对第一次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不满意,可在收到第一次鉴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原受理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鉴定申请,或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鉴定。
(一)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准备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准备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准备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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