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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盗窃罪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利用盗窃密码、控制帐号、修改程序等方式,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据为己有的行为。 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
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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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 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这里指的数罪,是指不同罪行,如果同为,是按盗窃次数考虑犯罪情节的。如在行为中,对受害人实施了强奸的行为,应当对被告人,以盗窃罪和数罪并罚。
盗窃后放火烧现场被告人徐某听妻子的侄女说其家中抽屉里存放有现金,便于2010年4月8日晚上悄悄潜入妻侄女即妻子弟弟的家中,盗窃了抽屉内存放的2600元现金,为掩盖盗窃的行为,徐某将盗窃现场放火后离开现场。后被抓获归案。如何数罪并罚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合法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徐某为毁灭罪证,以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鉴于被告人曾经受过刑事处罚,仍不思悔改,重新犯罪,依法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2010年11月11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放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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