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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护人负责养育被监护人、教育被监护人。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维护被监护人的权利与合法利益。 3、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的未成年人接受教...
孩子的抚养问题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同时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抚养权的确定办法: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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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护人负责养育被监护人、教育被监护人。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维护被监护人的权利与合法利益。 3、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4、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 5、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监护人注意以问题: 1、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 在监护人合同当中只要没有约定侵犯到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事情,且被委托方也具备监护的能力,那这样的委托监护人合同就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委托监护也是孩子原来的监护人和受托方双方都自愿的,而且,担任委托监护人期间,对孩子的人身安全等就有了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一、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对妇女作出判决。除非母亲有以下情况: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和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否则孩子不应该和他一起生活2、母亲有养育条件不履行养育义务(指遗弃孩子,虐待行为),父亲要求孩子和他一起生活等。二、两岁以上的孩子优先养育条件好的孩子。三、两岁以上未成年儿童,父母要求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儿童的责任感、与儿童的感情亲密度等。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五,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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