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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假,法律层面只规定了假期的天数、待遇等等,但是至于江苏婚假有效期,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条例,都没有看到明确的规定。在法律制度空白的情况下...
江苏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是国家规定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婚假:在法律层面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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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最长婚假为13天,正常婚假为3天。根据江苏省最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要求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的假期内支付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其他优惠待遇。因此,江苏省婚假最长为13天,正常婚假为3天。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法定的已小产假是十五天至四十二天的产假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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