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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他人合伙经营企业,你有权参与经营管理,但并没要求你必须参与经营。你可以选择其他企业参与经营或上班工作。即使你不在你所投资合伙企业工作,你...
这位女士/先生,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资金监控的一般方式是采取对公账户与密码分开、印章分开等方法。而且工程的活还是建议您补签合伙协议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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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问题不清。 我和朋友2009年合伙开店,有合作合同。然后委托对方的亲戚做法定代表人但不占股份。开店性质: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公司?合同内容? 最近股东债权债务刑拘,刑拘前一个月不经过我同意担保债权债务一百万,这样的债我也还吗?股东个人担保还是店担保?合作合同是否有规定? 另一股东不经我同意委托法人履行一半股份,这样可以吗?合作合同是否有禁止性规定?
按法律及规矩,你和你的合伙人在未达成散伙协议前,都不能从银行拿钱。你们要先达成散伙共识,并就财产处理、债权债务划分,利益分配达成共识下才能行动。参考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了解散的情况:1、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二、解散后的清算1、清算人:(1)全体合伙人(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3)人民法院指定。2、清算人的工作(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七)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八)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且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九)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3、合伙企业财产分配的顺序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才进行分配。
1、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只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管理权力受到相应限制。因此,对于有限合伙人,不能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也不能代表有限合伙企业。2、有限合伙人参与合伙企业事务,但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事务的执行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有限合伙人根本无法参与合伙事务。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行为不视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属于有限合伙人的权利:(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有限合伙企业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七)执行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企业利益提起诉讼;(八)依法为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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