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名称。 2、企业名称的组成部分依次为:企业所在行政区域的名称、字号或商号、行号,反映行业或经营特点的字样,企业的组织形式。字号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字组成。 3、除了按规定设立的劳动服务公司外,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外资企业可以用自然人的姓名作字号。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第七条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企业负责人、经济类型、产品名称(或经营范围、职能范围)、所属行业、职工人数等项目信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