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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有权利换锁,可以在征得房东同意后换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
1、没有权利。公司法规定股东作为投资人只享受剩余权益,不可以参加日常生产管理,除非被聘用为董事会成员或者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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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锁门不经营会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其他股东可以要求涉事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承租人有权利换锁,可以在征得房东同意后换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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