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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级,本人工资的14个月,社保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级,本人工资的08个...
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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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伤伤残鉴定后,确定是工伤的,有关单位应该支付该员工以下费用项目: 一、工伤停工期间留薪期(医疗期间)待遇:医疗费、康复费、工资福利、护理费用、伙食补助、交通食宿、假肢辅助器具等单位支付或 社保支付; 二、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级,本人工资的14个月,社保支付。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级,本人工资的08个月,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级,本人工资的40个月,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或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的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支付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一个大前提是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到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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