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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与赌博的赌资达到了5000以上的,构成赌博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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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以营利目的”,主要根据行为人实施赌博行为的方式和上述获利方式综合判断。“行为人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虽然主观上也有为了赢取少量财物的获利成分,但输赢对其无所谓,或者意义不大,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消遣、娱乐,因此,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犯罪。 一、《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2005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法释[2005]3号: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一)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继续赌博的; (三)多次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 (四)多次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 (五)教唆、诱骗、胁迫他人赌博的; (六)在道路、车站、码头、公园、客车、客轮等公共场所设赌的。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下的 ;(二)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 ;(三)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赌博很多时候其实就跟吸食毒品一样,一旦赌博成瘾也很难戒掉,所以赌博很多时候也是一种精神鸦片,有不计其数的人就是因为赌博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而有些犯罪团伙的,主要违法犯罪活动就是以赌博为业,没有谁能靠赌博发家致富的。
认定构成赌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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