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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设立分公司,首先必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的权力机构作出决议;其次要选定分公司的住所,取得使用住所的权利;然后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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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2、《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4、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登记程序: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填写登记注册书; 3、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指定(委托)书(表格); 3、股东会决议; 4、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登记程序: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填写登记注册书; 3、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指定(委托)书(表格); 3、股东会决议; 4、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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