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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 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
工程质量金的返还时间是自建设单位接到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并无异议的,在核实后的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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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金的返还时间,当建设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建设单位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如合同未进行明确约定,原则上质量保修金应于质量保修期满以后一次性返还。但返还时应扣除以下的款项/费用: 1)根据经审核的扣除质量保证金违约金通知单上明确的扣除款项; 2)保修期内代合同乙方支付的各种款项; 3)合同乙方尚未支付但经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确定将要支付的款项; 4)因质量缺陷对项目造成的损失的相应赔偿金; 5)其他需要扣除的情况。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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