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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第十二条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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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劳动部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中规 定: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 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 职工个人负担.住院膳费由本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 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 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 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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