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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持本人到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补领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丢了,可以要求部门给你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劳动能力鉴定书丢了的,只要携带医院证明还有员工本人的身份证到以前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书的部门去调取认定书原件,然后复印一份,并让该部门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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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书丢了怎么办,建议您这样做:第一、可以持本人的,到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补领一份。因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档案,保存时间为50年;第二、到其所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要求帮助解决;第三、正常的可以到发证部门补办。需要注意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省、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可以持本人到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补领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丢了,可以要求部门给你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 1、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 2、《》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书丢了的,只要携带医院证明还有员工本人的身份证到以前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书的部门去调取认定书原件,然后复印一份,并让该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复印件上盖章即可补办。《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第一、 二、三款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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