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电话性骚扰可以立案。可以通过找人证来证实,在找证人时,不但要找到目击者,而且目击者还要肯出庭作证,为了防止伪证,证人不能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截至目前,我国尚无针对性骚扰的立法例,但从全国范围内看已出现了几起因性骚扰引发的案例,性骚扰从法律角度看属于侵权范畴,一般认为侵犯了受害人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语言上性骚扰情节严重的可以立案。一般的轻微行为(比如用语言挑逗、诱引)适用于训诫或具悔过书,但要是情节较重或屡与骚扰则可以予以行政处罚。 关于性骚扰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语言上性骚扰还可以《治安管理处罚不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口头性骚扰主要处罚标准如下:1、若口头性骚扰未达刑事立案标准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2、若口头性骚扰构成刑事犯罪的,以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口头性骚扰是指,通过低俗的言语,来侵犯他人的性自由权。
2005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就已明确规定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可是对于“性骚扰罪”的行为特征没有作出具体界定。 2005年5月21日,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首次对性骚扰罪作出行为限定,明确5种形式构成性骚扰罪。草案第三十八条: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803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