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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百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度:...
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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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出具的谅解书能够起到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只有在自诉案件当中,受害人自己原谅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提出撤诉,但公诉案件则不一样。刑事谅解书不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依据,除非不构成犯罪或情节非常轻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因为犯罪未遂跟犯罪既遂造成的危害后果是有区别的,可是犯罪未遂并不是犯罪嫌疑人自己放弃了犯罪,所以对未遂犯还是要根据犯罪情节追究法律责任的。而且即便是从轻处罚,那也得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才能确定量刑标准。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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