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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要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警告、记过...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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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其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三级医疗事故分类标准也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等级,一般根据不同身体器官的损伤来确定。一般症状主要包括:1。不完全失语,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2。无法修复的脑脊液瘘;3。尿崩;4。轻微的面部损伤;5。耳朵损伤;6。鼻缺损1/3、上唇或下唇缺损;8、中度肺功能持续损伤;9、胃缺损;10.肝缺损1/2伴有严重功能障碍;11、慢性中毒性肝病伴有严重功能障碍;12、脾缺乏;13、胰腺缺损;14、小肠缺损等症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死亡、严重残疾;二级医疗事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三级医疗事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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