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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的社保档案若丢失的,可以到社会保险部门申请进行补办。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
补充档案的流程如下:1。需要有个人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招聘手续。这些信息可以在市、区档案馆找到我的劳动调配书或就业证明存根。2、工作期间转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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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的社保档案若丢失的,可以到社会保险部门申请进行补办。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人事档案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正式补建档案。只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就可以补建职工人事档案。 如果单位不存在了,补建人事档案材料需要单位出具证明的地方,劳动部门放宽到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或与单位有关的相关部门负责就可以补建人事档案。
补档案的流程如下: 1,要有个人首次参加工作的招工手续,这个资料可以到市、区档案馆查找本人的劳动调配书或就业证明存根。 2,如果工作期间调转过单位,要有每次调转单位的调转手续。无单位调转手续必须出具调转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或调转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必须注明原因,比如辞职或其他原因。 4,要出具本人在最后一个单位工作期间(解除或终止合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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