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在案件过程中,您发现债务人正在试图转移、藏匿财产,存心赖帐。这很可能造成您最后嬴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结果。这时候,您掌握了确实的证据后,...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受理诉讼后作出判决前着段时间,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的解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原告撤回诉讼后,法院在允许撤回诉讼的同时,裁定解除财产的保全。当然,申请人发行申请书是取消保全最好的。有些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事件负责人可能不知道,也可能不会自愿解除。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必须在5天内裁定解除保全的情况下,必须在48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有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0人已浏览
517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