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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支付,但是不得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八级主要有以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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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7级至10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意外工伤赔偿条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意外受伤的;或者在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职受到暴力伤害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第一、 二、三项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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