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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不存在破产,可以起诉要求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法人在清算期间存在,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依法不需要法人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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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期间公司还存在。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因此,清算期间法人仍然存续,没有终止,只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不可以,已经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不可以进行经营活动了,以下是非经营的状态: 1、企业当期已度在进行清算; 2、企业已经正式决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 3、企业已确定在答当期或下一个会计期间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而将被迫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
1.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一个户主名下,不可以挂两个户口本,所以一个户口本两个户主是不允许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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