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需要以下条件。 第十八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先向所在地县区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这个证之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办理如下: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制件); 3、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5、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7、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制件); 8、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9、厂区设计图纸; 10、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距离的审核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4人已浏览
1,055人已浏览
4,456人已浏览
11,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