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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理二代身份证户口不会注销。根据规定,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民从事有关活...
对于年满16周岁但是一直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公民,当地户籍部门会认为公民失踪而冻结户籍的,因此建议公民到户籍所在地咨询其户籍资料是否被冻结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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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依法登记的户籍并不会因当事人一直未办理二代身份证而被消除。户籍登记制度规定,公民户口一经登记,在没有规定可以注销的情况发生前,不得注销户口。而未办理二代身份证,不是注销户口的条件。更何况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应当申请领取身份证。而身份证的办理,必须向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出示户口本原件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身份证的制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到申请人手中。户口被注销了,还如何办理身份证
普通身份证2003年6月28日,十届XX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居民身份证法》对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作出了具体规定,规定如下: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法律同时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临时身份证2005年9月20日,公安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从2005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届时,公安部于1989年9月15日发布的《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管理办法》规定了新版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而原《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则规定的是: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限分别为一年和二年两种。
基本上是不会的,但是请咨询户籍室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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