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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是指环境行政执法主体给予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种行政制裁。...
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2、拒报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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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 (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七)行政拘留; (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查处分离】 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的规定。
环境行政处罚是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个人或组织做出的行政制裁措施,比如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处理废物,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就可以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
环境行政处罚的内容如下: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给予环境行政处罚。 第三条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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