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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招标工程履约保证金额的通知,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市建设招标文件范本中的履约保证金额修...
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为: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4.2条规定: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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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规定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4、2条规定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即竣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这条规定说明的是: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人。
工程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
以下为大家解答“工程保证金最新规定有哪些”的问题。 工程保证金最新规定有: 1、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情形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2、预留保证金可第三方托管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3、银行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保证方式,视作与现金保证金有同等效力,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4、逾期未返还,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应当在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5、缺陷责任期最长2年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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