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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单方面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呢?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情形,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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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方都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只是承担的法律后果不一样。如果乙方是无故终止合同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如果乙方是由于甲方发生了根本违约情形而解除的合同,可以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终止合同的,双方都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房屋租赁期限未到之前甲方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至于具体怎么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则可以根据甲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如果甲方拒接承担违约责任的,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起诉后法院判决了,甲方不执行判决的,乙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乙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 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不定期合同。 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五)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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