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及《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的规定,现用人单位因“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及《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的规定,现用人单位因“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跳槽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双方有关规定的赔偿标准一般不低于原用人单位经济损失总额的70%。《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因跳槽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双方的相关规定的赔偿标准一般是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2、《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跳槽赔偿违约金包括: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