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刑法刑事处罚人的报告义务怎么规定的

2022-07-01
对于法律上规定刑法刑事处罚人的报告义务应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刑法第100条之第二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刑法学界将该新增条款称之为“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免除”,该条规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其一,被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的主体,必须是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并不考虑入伍、就业时是否符合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其二,被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的主体,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包括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_(包括5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附加刑以及适用缓刑的人。如果未成年人虽曾受到司法机关的追诉,但其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不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况,或者检察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不予起诉的,均不属于“受过刑事处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方面的未成年人才能免除前科报告义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