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构成包括: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牟利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由以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犯罪构成的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这样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犯罪构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