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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尸检,明确死因。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并封存主、客观病历、残留药品、器械等,收集以下证据:诊疗经过 (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
医疗事故纠纷首先需要去司法鉴定所对在通化市医院的手术行为和当事人出现的术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其手术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参与度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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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医疗事故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而制定的。笔者认为两者有个本质的区别: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责任事故,为司法部门提供判定当事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换名话说是给司法部门提供了给当事人判定做牢、做多长时间牢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惩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惩严惩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严惩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离岗、失职、贻误治疗、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如当班医生离岗,结果住院病人疾病突发,没能即时抢救而造成病人死亡的。又如手术室医务人员到儿科去接当天手术的两个小孩,由于只有一个推车,就把两患不同疾病的患儿放在一个推车上,结果两台手术医生开刀后找不到病灶,才发现两个患儿调换了。再如乡村医生在给女孩做阑尾炎手术时,把子宫切除了,造成女孩终生不能生育。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技术事故是基于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不高,诊疗经验不足,主观上没有故意伤害和故意违反操作规程。一些基本的医学知识是从获医者必须掌握的,如上述的乡村医生不认识子宫怎敢不能认为是医生经验不足。有些疾病按现在的医疗技术水平还不能完全认识它、征服它,假如医生有过失,也只能认定为医疗技术事故。某些非常罕见的疾病,让从没见过的医生在非流行区域接诊了,这可以说是医生没有这方面经验。
医疗事故证据技巧:按照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案件要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但患者并不能高枕无忧,仍应积极准备,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固定证据,争取主动,以免坐失良机,丧失主动权。实践中往往出现这种情况,患者只顾交涉、吵闹,不注意固定证据。待到协商不成,准备诉讼时,原始资料已经面目全非,有些已经无法提取。导致医疗事故鉴定难以客观判断。最终导致原本属于医疗事故的事件得出不是医疗事故的结论。患者权益难以保障。虽然患者指出医疗机构证据的各种瑕疵,但有时也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患者应提高证据意识,在医疗事故发生时,尽早固定有利证据,掌握主动权。按照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有些患者家属受落后观念影响,拒绝尸检,导致难以确定死因,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这样做是很不明智的。建议患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首先要做的就是固定证据,以便在事故鉴定时获得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为实现合法权益奠定基础。医疗纠纷的自行协商无疑是效率最高的,但可能也是对患方保护力度最差的,特别是对于存在治疗依赖的患方,因为疾病本身的预后转归是任何专家无法百分百精确估计的,所以后续治疗费用实际上是不能计算的,自行协商意味着患者对未来权利某种程度的放弃,更有甚者某些医院表面上同意协商,实际采取拖延战术,当时间超过一年后患方起诉时,医院则否认双方曾经协商的法律中断事由,目的是使患方陷入丧失胜诉权的窘境。行政途径解决首先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鉴定依据的病史材料中的主观病史医院是不会复印给患方的,某种程度上就造成医患地位不平等,且病史是否曾经篡改等不确定因素又无须经过双方排除,更何况该鉴定只能在医院所在的行政区域内的医学会进行,其程序本身缺陷必然容易引发不公正,即使鉴定结果是医疗事故,如果双方对赔偿计算标准和项目产生分歧,最后患方还得诉诸法院。司法途径解决虽然也要启动医疗鉴定,但某些省市赋予当事人申请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鉴定选择的权利,必要时还可以跨市(区)鉴定,此外鉴定前必须对病史资料的真实性质证、查证、认证,且患方也拥有复印主观病史的权利,这一系列程序的规定部分弥补了双方力量的悬殊,故笔者认为从保护患方利益的角度考量,还是以司法途径为上策。
提示一:复印封存资料要及时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所有病历应在医患双方在场时封存并启封。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医疗机构保管的复印件。技巧二:及时申请尸检,确定死因。患者应在死亡后48小时内申请尸检;具备冻尸条件的,可延长至7天。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在实践中,大多数司法鉴定机构因无尸检报告而不受理司法鉴定委托,导致无法鉴定,无法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法院将驳回患者的主张。技巧三:协商、调解和司法救济可以选择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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