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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
1、如已经注册登记公司的,全部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应补齐出资,否则承担责任; 2、如为合伙应风险共担,全体合伙人承担全部风险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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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把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一旦债务人有高消费,就可以监控追踪。 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 其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其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
调查债务人的偿还能力。 “执行难”已经是众所周知的问题。很多时候,债权人胜诉了,拿着一纸胜诉判决却无法执行,反倒使自己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即使知道胜诉了无法执行,也应当及时起诉,原因后面会说)。 针对这种情况,《民事诉讼法》设计了财产保全制度,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这种尴尬。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所以,债权人如果发现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已经处于临界点,应立即委托律师申请财产保全,避免最后官司赢了却无法落实,空有一纸胜诉判决。 同时,及时、恰当的财产保全措施,也是对债务人的一种有力威慑,有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
没法子了。你随时了解他的情况,只好等他有钱时叫法院的人去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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