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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利息在法律上有以下法律规定: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属于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以及当事人...
1、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并无强制要求,有偿或无偿由双方约定。如当事人对利息有约定的,借款人应按约定支付利息;如当事人对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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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率有相关规定。即当事人约定的贷款利息和逾期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这部分利息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利息有以下规定:1、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36年利率%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部分利息。
民间借贷利息规定如下:1。借款人没有约定利息,贷款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利息协议不明确,贷款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了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借款人和贷款人对贷款利息的约定不明确。贷款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2、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从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中载明的贷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贷款金额视为本金。4、借款人和贷款人在结算前期贷款本息后,将利息计入后期贷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中载明的金额可视为后期贷款本金。超过部分利息不应视为后期贷款本金。根据前款计算,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届满后应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初始贷款本金和初始贷款本金为基础,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贷款期限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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