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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是否离婚,二,小孩的抚养权...
1、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2、贷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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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2、离婚原因;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4、子女抚养和教育;5、住房的归属;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二)注意事项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4、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由此可见,离婚后未按合同履行被起诉的后果是很有可能会面临着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的,法院强制执行就意味着自己的财产,工作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生活都会受到一部分的影响。并且小编在文章的最后再提醒大家一句的就是,不要把离婚协议书跟合同这两种完全不相同的书面文件联系到一起。
1、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离婚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意见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诸法院。但是一般法院会根据协议认为你们已分割完毕,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况是很难支持你的请求的。所以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一定要慎重,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写,可以找律师代写。 2、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 3、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即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效力更强,公证处事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也就是说离婚协议的内容经过了国家的认可。今后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实,否则法院一定会支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如果为了避免以后有麻烦,最好还是能公证一下。离婚协议一旦在拟定之后,双方通常都会再自己意愿的情形之下签署该协议,协议一旦签署,即使存在异议,也是不得随意的更改的,只有在带齐材料之后,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修改的请求,并且也提交了相关的材料,就可以更改。
1、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2、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夫妻在协议分割贷款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 3、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做了约定,不要忘记给付期限做约定。 4、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为避免争议,可以在协议上约定具体的时间地点次数。 5、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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