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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补发程序及所需资料(一)新生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到户籍登记部门或户口所在的街道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报失证明;(二)当事人前往原签发机构(接生机构)领取并填写相关资料,包括《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个人)》及出生医学记录资料复印件;(三)当事人备齐上述资料以及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区卫生局申请办理。
关于新生儿出生证的办理,通常情况下具体依照下列事项进行办理即可: 所需材料 大部分地区的医院规定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用到: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母亲出院结账单、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生育证(准生证)等。 注意: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当地医院为准,但住院之前尽可能准备详细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办理流程 1、凭父母双方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出生医学记录由产房大夫认真填写完整。 2、领证人认真、详细检查出生医学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名。
办理程序:1、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分娩信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2、签发人员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3、盖章人员在盖章前需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并做好首次签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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