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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应当在申请前催告当事人履行。...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予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行政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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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可以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可以强制执行行政案件。《行政强制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法》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处罚款,按照法律规定拍卖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期限内,如果案件执行不了,法院会下发裁定中止执行通知。应当事人申请,法院下发债权凭证,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的第一条规定: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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