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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一般要求原有股东或者第三人受让股份。 依照原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能请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有的股份的。公司资本的原则资本法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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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股权的转让价格国家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双方可以任意拟定转让价格。但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风险提示:在股权进行转让时,需要注意下列法律风险: 1、转让方是否为名义股东,实际股东是否同意股权转让: 2、股权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3、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 4、股权是否存在质押、对外担保或被采取司法限制措施: 5、股权是否存在重复转让: 6、受让方支付瑕疵: (1)受让方发生违约,不支付转让对价: (2)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在变更工商登记前,受让方无力支付转让对价。 7、转让程序瑕疵: (1)未召开股东会会议; (2)无视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8、放弃转让风险: 9、税务风险。
对价: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得到该种承诺的代价。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对价: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得到该种承诺的代价。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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