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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而不论孩子跟哪一方姓。婚姻法也规定,小孩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就抚养费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
可以起诉变更,但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因为经济不是决定是否变更的唯一条件。只有对方有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事实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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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1号,叶女士在襄阳市高新区的马路边发现一个双耳残疾的弃婴,孩子当时没穿一点衣服,奄奄一息。叶女士可怜这个小生命,就把他抱回家,取名叫“乐乐”。 当时,叶女士本就有一个孩子,家庭条件也不宽裕,她曾将小乐送到孤儿院,但是担心孩子在那里生活的不好,最终决定自己来抚养他。期间,叶女士也登报寻找过小乐的亲生父母,一直没找到。叶女士收养小乐,丈夫并不支持,为此还产生了家庭矛盾。2011年,她丈夫患病去世,抚养两个孩子的重担一下子全落在了这位单亲妈妈的肩上。 随着小乐渐渐长大,开始上学了,因为身体的缺陷他经常在学校里被同学嘲笑。每当小乐回来跟妈妈诉苦,叶女士的心里就五味杂陈:“每次放学回来,他都是情绪特别低落,别人都笑他,说他没有耳朵、小耳朵。小孩一说这个话,我心里都特别难受,我真的很想让他变成一个健康、健全的小孩。” 叶女士听说做手术可以修复孩子耳部的残缺,就带小乐到医院咨询治疗的事。据医生介绍,小乐的情况属于先天性小耳畸形,表现为患者的外耳廓缺失或者发育不全,听力也只有正常人的三分之一左右,进行外耳廓再造和听力重建手术可以帮助他恢复到正常人的水平。医生说,类似患儿的最佳治疗期是6岁到10岁,治疗过程较长,手术费用也很高,初步估计双耳的治疗费在20万元左右。 叶女士平时主要是在家务农,农闲时就到城里跑出租贴补家用,高昂的手术费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可是小乐今年已经9岁了,如果错过了手术治疗的黄金年龄,以后治疗只会更加困难。从医院出来后,叶女士原本那颗急切想帮孩子一把的心突然更加沉重起来。 “向善良者致敬,让无力者有力”!各位朋友,如果您愿意帮助这位善良坚强的单亲妈妈,可以在微信公众号wa1078回复“爱心”两个字,通过回弹的捐款链接进行捐款。大家的每一份爱心都会通过《1078大家帮》传递给叶女士母子
2周岁以下的小孩由女方抚养,抚养费的标准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离婚是个人权利,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
双方协议,父亲一方同意可以不给。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扩展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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