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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无力偿债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足清偿,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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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法人变更后,原债务由变更后的企业法人承担。企业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无力偿债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足清偿,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分支机构诉讼主体资格与行为主体资格不一致。如果该分支机构承包或出租给第三人,执行时则应当依法保护承包人或承租人的收益。
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法人变更后,原债务由变更后的企业法人承担。企业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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