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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刑根据是否构成犯罪,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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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指定有处理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理或者实施退役,费用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承担,并处1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的;(二)未按照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场所和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1、本罪的实施必须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决定或者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放射保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一系列专项法规。2、排放、倾倒和处置的实施是指将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和大气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倒出等。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载运工具向土地、水体和大气倾卸危险废物的行为;处置是指通过焚烧、填埋或者其他方式处理危险废物属性,或者将其置于特定场所或者设施不再取回的行为。3、必须造成环境污染,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罚金的标准是无限额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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