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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案件少分财产理由,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遇到此类法律问题,首先应该详细描述案情电话咨询一下律师,让其帮您分析一下案件案情。然后再结合案情和律师谈妥代理费,一般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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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的问题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案由是什么,为你做出以下解释:《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并无此案由规定,故建议将其中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修改为离婚后财产纠纷”。这样,修改后的案由可涵盖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调解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离婚后财产纠纷三种类似而又有所不同的情形。另外,顺便谈一下此类案件的诉讼收费问题。若为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按财产纠纷案件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若为调解或判决离婚后财产纠纷,根据2003年9月10日2003民立他字第1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原起诉离婚时已请求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再次起诉分割因故未能分割的财产的,宜按离婚案件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否则按财产纠纷案件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
分家析产纠纷或者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应遵循以下标准: (1)根据取得的法律事实的不同以及财产所有权人数量等因素的不同,严格地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个人财产区别开来。对非财产所有人的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而主张权利的任何请求,均不予支持。 (2)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人未经其他家庭成员共家庭共同财产分割法律案由有人同意而私自处分家庭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其处分行为无效。 (3)当家庭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发生了争议时,对凡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为共同共有,并按共同共有的有关原则对该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4)严格区别父母子女给付的赡养费积累购置的财产与父母子女共同投资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的权属。子女向父母给付的赡养费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将该赡养费积蓄起来而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属于父母,对这些财产子女没有所有权。 (5)严格区分家庭成员对家庭行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赠与行为。前者是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需家庭成员共同为之后者是家庭成员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无须征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 (6)家庭成员对共同共有财产应经协商一致后再行处分,否则应认定为无效对于明知有的家庭成员在处分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不提出异议的,则该处分家庭共同财产行为视为已被其他家庭成员所默认。采纳
1、经济纠纷与离婚纠纷是不同的; 2、因离婚产生的财产分割纠纷一般属于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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