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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假期满后30日内,携上述资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2、经办人员进行待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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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定额标准为:顺产2750元、助产3500元、剖宫产4500元
宁波生育保险报销参考如下:一、准备材料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需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就业配偶单位提交《宁波市参保职工(雇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业情况表》一式二份,加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机构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提交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一孩生殖健康证》或《再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总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资料。二、相关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休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 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2016-2017年宁波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标准,报销材料/时间及范围》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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